标题: 《间谍课·豺狼的日子》豺狼的日子魅力何来? [打印本页]

作者: cooldaddy    时间: 2019-6-14 01:49
标题: 《间谍课·豺狼的日子》豺狼的日子魅力何来?
首先说说这个不太符合汉语习惯、乍看有点别扭的名字——The Day of the Jackal. 英文中有一个说法:Every dog has its day. 直译:每条狗都有它的(好)日子,实际上是说每个人都有他交好运、春风得意、光彩照人的时期。这书名来源于此,读过书的人一下子便能明白:书中的这些日子,确实是属于这个无名的杀手——豺狼的(我还见过早年一个版本,翻译成《贾格尔的末日》,显然曲解了这个日子的意思。)他身穿讲究的鸽子灰套装、白色丝质高领衫,手提路易威登手提箱,出入欧洲高级饭店,喝鸡尾酒、吃精致的食品,顺带还勾搭个情人;他在轻松度假,而全法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围捕正在绞尽脑汁地追捕他却不得。真是独领风骚,风头一时无两!这本书的魅力,恐怕首先来源于主人公这种令人羡慕的安闲舒适从容:在体面与轻松的同时,就把事情极为精确和严密的办了!

1963年,因结束在阿尔及利亚的殖民统治,法国政治局势动荡不安,一名杀手接受“秘密军组织”的雇用,着手刺杀法国总统戴高乐。故事的开头完全像是为新闻媒体写的深度报道。这也许是福赛斯不同于其他类型小说家的最大特点:不光是其中的事件像新闻一样真实,其写法也是新闻的写法:客观叙述、不夹杂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或性格分析,只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为什么、怎么样,新闻写作学生们必须掌握的六要素。

1960年代,20出头的福赛斯从英国皇家空军退役,由于他有西班牙求学的经历,亦能流利地说德、法、俄等多国语言,血管里流着冒险血液的他开始为路透社当驻外记者。其实福赛斯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纪实文学,名为《比夫拉故事》,是对尼日利亚的比夫拉政变等的报道。当时福赛斯为之工作的BBC认为继续采访没有太大新闻价值——报纸读者们已经厌烦,不想再知道这个非洲小国的争斗细节了,福赛斯决定为自己写作,将见闻记下来。这些见闻虽不能再给他带来驻外记者的薪资,却为他后来的写作提供了最直接的第一手素材(读者有福了),因为正是在这里,福赛斯第一次遇见真正的雇佣枪手。这些人形形色色,有些是精神变态、有些是反社会人士,还有些是为生活所迫的最底层人物。福赛斯与这些人交谈,当然主要是倾听,听他们讲各种传闻八卦,和技术上的信息:如何弄假护照、如何弄到枪,还有如何弄断别人的脖子。豺狼当杀手要具备的手段,已经基本搜集完毕。一个优秀记者的奇特品质:他为何能挖到这些素材?为何这些匪徒们会跟他交谈?说起来有趣,当时在非洲的雇佣兵是个极其国际化的群体,福赛斯正是靠给一些人当翻译而混入这些危险的人群的。

然而《豺狼的日子》一书,令人叹为观止的并不仅仅是这些平常人难以接触到的猎奇之处。小说令人难以自拔的严密性与逻辑性,显示出福赛斯高超的讲故事技巧。读者也会注意到豺狼的对手勒贝尔绝非平庸之辈,这两人在数次交手后产生了某种对手之间的惺惺相惜,只有勒贝尔真正了解这个未曾谋面的杀手,而因为对方的专业性、高超技术,两个人生出了对相互的尊重之情(至少在书结束时勒贝尔对豺狼的死绝非无动于衷)。也正因为这个探长不是白痴,才更能衬托豺狼的手段之高明,应变之快速。关于这些保护、追查、围捕的素材,得益于福赛斯曾在巴黎工作的经历。在1961—1963年间,福赛斯是路透社驻巴黎记者,那时曾经有一系列针对戴高乐的刺杀行动,也确实都是秘密军组织策划的,所以本书开头的情景确实是真实历史。福赛斯以他犀利的观察,认真研究了对戴高乐的严密防范,而且也合理地推测说,秘密军组织的刺杀肯定无法成功,因为他们都是军人,都被记录在案。所以,这个主意在他脑子里酝酿,他开始玩导演电影的游戏:如果秘密军组织真想成功,他们必须雇个外人。剩下的细节,慢慢在福赛斯脑中构思成型了。

1970年1月,从非洲返回英国的福赛斯一贫如洗骨瘦如柴(只有50公斤左右),借宿在朋友的沙发上。他觉得写本小说也许能卖点钱,于是用战火中留下过弹痕的打字机,用35天的时间,打出了这部流传40多年、累计销量7000万册的作品。小说写完后,有大半年的时间他带着书稿四处碰壁。终于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出版。这位出版人告诉福赛斯,他知道为什么《豺狼的日子》没人敢出。“他们说,我打破了所有规则。”首先,戴高乐当时仍然活着,(他是1970年11月去世的),所以读者们都知道,这个1963年的虚构的暗杀行动肯定没有成功;甚至福赛斯在书中一开始就告诉读者,戴高乐会在自己家中去世。此外,出版人们都有点警惕这一点:这本书的主角连个名字都没有。豺狼用的是一连串的化名,后来被埋葬的时候是无名墓。确实,很难定义《豺狼的日子》到底是那种类型,有些“受训练”的推理小说读者,认为小说没有任何悬念可言,没有推理过程,有的只是对细节不厌其烦地平铺直叙:这位冷酷杀手今天做了什么,做了什么,接下来又做了什么……

福赛斯小说的魅力可能有几个关键词,一,真实。福赛斯始终认为自己是天生的记者。他最感骄傲的,就是对事实的挖掘。与另一广受欢迎的历史小说作家肯·福莱特类似,他将历史事实与虚构人物交织起来。肯·福莱特曾经在他的超级畅销书《大国陨落》(Fall Of Giants)后记中解释他如何处理历史真实人物:有时候一个真人出现在虚构的地点;有时候借口一个虚构的人物说出历史上真实的话,但是不论何种情况,他力图避免让历史真人说出没人听他说过的话。福赛斯未曾解说过他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但历史迷们会发现,他往往在交代事件背景时,将历史真实巧妙地混入进来。如,在《豺狼的日子》中,勒贝尔警长开始大海捞针似的调查时,向他国的警察求助,找到了几个可能承担这种暗杀任务的著名刺客,这几位刺客都是历史真实存在的;又如在小说《上帝的拳头》中,有对摩萨德的大量描述,中间穿插了一些间谍机构如何深入敌国当卧底的例子,那些例子都是历史上著名的间谍案例,全部有据可查。

二,充斥细节的技术流写作,福赛斯的格言(有点俗你也许会失望了):细节是魔鬼。他不厌其烦地写一杆枪的设计、制作,又事无巨细地写豺狼如何从一个假身份证乔装打扮成另一假身份证,甚至有时不免显得冗长。由于这种特点,他的小说有时候难免显得冷硬直白;但似乎又体现出一个独特信念:人物就是他做的事,或他做过的事。豺狼在福赛斯自己塑造的人物中也是异数:没有名字,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他现在在做的事,也完全没有心理活动。书中其他人物倒是为了交代其动机或者特长而讲述了过去,不论是秘密军组织的首领,还为秘密军组织当卧底的姑娘,都用极其客观的叙述交代了他们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但很明显,作者最重视的是对当下行动的叙述。也正因如此,在福赛斯作品中会读出他对专业人士、认真做事而且能做得出色的人士,怀有深深的敬意。

三,国际政治背景。当了这么多年的国际政治记者,今日的福赛斯还时常出现在英国的电台,做客政治评论节目。他的小说几乎可以当成是国际政治的教科书来读。在《豺狼的日子》一书中,对秘密军组织的几个人物寥寥几笔,就勾勒出法国曾统治阿尔及利亚、印度支那等地的历史,并深刻揭示人物动机。作者能通过对人物经历的描写,还原历史,理清楚事情发展的脉络,也更清晰地写出这些政治事件对平凡小人物命运的影响。也许同样是因为他的记者身份,他似乎比平常人更懂得:所有新闻故事的背后都有另一个真相。某个人被暗杀、某个地方被袭击,其来龙去脉都远远不是新闻里、政客告诉你的那样。也因此,福赛斯显露出一个通晓历史的人会显露出的对于政客的不懈、对于更加普世价值的珍视。有不少人在评论《豺狼的日子》时说,“虽然豺狼刺杀戴高乐是不对的,应持批判态度,但我心里真希望他成功……”在福赛斯这里,“对”与“不对”的界限与官方的宣传有所不同。正如书中的波兰人“约约”说的,“我才不关心狗屁政治。我也不管谁当权,哪个党想搞什么混账勾当。不过我了解你们这样的人。我一辈子都在和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你们就是那种人,只要对你们有利,就可以为希特勒、墨索里尼或者‘秘密军组织’效力。政权可能会更替,但你们这样的混蛋永远不会变……”

政权可能会更替,那些混蛋不会变,那些平凡小人物也不会变。福赛斯的政治观点可能是右倾的(他书中的共产党、苏联阵营肯定是反面的,他也在其他作品显露出对“铁娘子”的钦佩、赞美),但他能够立足于优秀作家、也许更重要的,立足于优秀记者行列,是因为一个极为根本的事实:他不带价值判断、不带政治偏见地写出了小人物在历史洪流中的命运;他站在一个历史的高处,看到人只剩下这些是值得赞美的,那就是:头脑,技艺,能力,专业性,沉默寡言的观察、高度忍耐、坚韧不拔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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