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金兆钧:青春作伴好还乡,评《过了三十岁,我还是少年》 [打印本页]

作者: cooldaddy    时间: 2017-6-14 20:51
标题: 金兆钧:青春作伴好还乡,评《过了三十岁,我还是少年》
《过了三十岁,我还是少年》郭志凯/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39.80
郭志凯把新书的电子版发给我,当然地希望我写几句。记得前两年他出了一本书,大致是写他少年时代的生活。这一本可以说是北京十年记事吧,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精彩的十年”。
我无从判断郭志凯这十年来是否“精彩”,但翻阅着一个一个故事,一篇一篇纪实,有些我曾经听说,有些则我也身历其中,例如某个夜晚一大批年轻朋友相聚于鼓楼下的“菲比寻常”酒吧的热闹景象至今也还历历在目。
与郭志凯大约是他来北京不久就相识了,想来还是因为我的同学蒋力吧,不过看了这书才知道蒋力居然也是他入道的引路人,恰如当年帮助我一样,以此而言,蒋力似乎也有不少接引佛的功德。
娱乐圈在北京简称“圈儿”,彼此的恭维就是“贵圈真乱”。老话则是“江湖”,特别是不少老规矩,新“潜规则”在这里纵横交叉,外来“北漂”若能“混混”也是着实不易。郭志凯来正是北京文艺圈或更准确地说娱乐圈正是繁花似锦,火上烹油的“小时代”,可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当下不少互联网、自媒体、娱乐业的年轻掌门人似乎都从哪个时代在北京起步。不妨套用狄更斯的老话“那是一个最好的时代,那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但是对于闯荡中的青年人来讲,正如列宁同志所说:“当两个人打架的时候,你怎么能说哪一拳是必要的,哪一拳是不必要的呢?”古人说“老要张狂少要稳”,如今老的固然学会了张狂,少年能有几个学得稳当呢?郭志凯在这本书中说怕别人说吹牛怀旧,但又怕过些年忘记了这些青春的记忆,也是有道理的,毕竟连现今的小学生都在问“时间都去哪儿了”。
郭志凯在北京十年干的是杂行,如他自己所说,如今混的也是拥有了诸如乐评人、音乐人、作家、娱乐营销专家等惹人羡慕的标签。人的一生可以有太多的职业选择,但其实人的一生唯一的选择就是选择怎样的人生。郭志凯记录了这些,我想重要的是他仍然“在路上”,也仍然守望着那一块在家乡已经消失的麦田。我当年写了一本《光天化日下的流行》,后来当面对我感慨的是三宝和迪里拜尔。两个人共同的感受是“让我们想起了进棚和走穴的日子”。如此看来,记录是否精准,态度是否共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件与言语之中背后的“大时代”和“小青春”。
恍惚之间,又是十年穿越,当我意识到已经有一批年轻人在这十年间走向不惑,不觉想起了1978年进入大学时一个同学写的作文:“十年,一个少年成为了青年,一个青年成为了中年,而我们就在那个年代失去了整整十年。”郭志凯们是幸运的,他们的这十年应该说是充实的、奋斗的、相当程度上可以自己把控的十年,且是社会转型期风起云涌、起伏跌宕的十年,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行动与思考共进的十年、探索正未有穷期的十年。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郭志凯还颇有“白日放歌”的气势,但想来未必要还乡了,因为“我们的青春回不去了”,因为“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只能做的是“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
感郭志凯书中之“青春作伴”,勉为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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