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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全)作者:约翰·斯图尔特·密尔【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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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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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一译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 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弥尔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弥尔著《自由论》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因为弥尔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书籍简介:
       《论自由》(英:On Liberty)出版于1859年,是肯定人类个体不可泯灭的价值最优雅,意义最重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宣言。虽然对它的解读从出版时就一直处于辩论和争议之中。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方面,约翰·洛克的《政府论》(1689年)阐述了自由主义原则关于政府的根本宣言,即“政府必须建立在被治理这的同意之上”;自由主义让人们自行追求他们的个人利益,系统阐述其经济上的益处,要归功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年)。然而如果现代世界要承认某一本书设定了自由主义的根本道德基础,这本书很可能是《论自由》。
       穆尔和妻子早在1854年就把这本书的主题列入了他们未来的写作计划。1854-1855年冬天,当穆尔在欧洲旅行时,他开始专注于将这一主题独立成书的想法。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本书的初稿主干是在1856-1857年间完成的。穆勒在他的《自传》中提到,他同妻子在此之后多次反复修改润色。穆勒自己说:“我的作品中,没有哪本是像它一样谨慎地写作、细致地修改。”原定一八五八年穆勒从印度事务部退休后,这本书的终稿会确定下来,但那年晚些时候穆勒妻子的死亡让他决定不再继续修改。尽管穆勒通常会于再版中大规模的进行修改,但他认为《论自由》是追忆妻子的“献祭”:“我没有做任何的补充或者修改,我永远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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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下过您的E书了,谢谢啦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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