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拆分短视频侵权 一年损失136.4亿元 身为春节档电影的大赢家,《流浪地球》团队被盗版的问题伤透了脑筋,其制片人龚格尔表示,保守估计网络盗版观看数量超过2000万次。 对此,国家版权局火速出手,并在官方微博“硬核”回应网友,经过多部门和权利人的联合行动,春节档院线电影的盗版传播已得到一定遏制,对严重的侵权盗版分子将移交公安部门采取刑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盗版毁了春节档,更严重干扰了电影行业和视频行业健康有序的生长环境。在日前举行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研讨会上,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获悉一个数字:2017年,观看盗版视频且没有为正版视频服务付费的用户,至少会给行业带来136.4亿元的用户付费损失。 “盗版更加复杂和隐蔽。”艾瑞咨询研究总监郭成杰展示了一份《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保护报告》,指出中国网络视频行业规模已近千亿元,网络视频版权保护进入了4.0时代,主要模式表现为“短视频剪辑、搬运”“体育赛事直播侵权” 和“广告屏蔽”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影盗版、侵权方面已衍生出一些新花招,比如“长拆短”。 “长拆短”,是指未经许可将他人的视频作品拆分为若干片段。这是目前短视频领域里面占比较高的侵权形式,被拆分的作品最主要的是影视剧,也包括一些综艺、体育、音乐、教育以及其他类别的节目和作品。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详细阐述了“长拆短”的侵权模式。侵权者将“拆分”后的作品片段,单独另起一个标题发布给用户。韩志宇指出,有些较大平台动辄向用户提供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拆分短视频的片段,“例如《芳华》在电影院上映的同时,有一个平台上可以找到近50个相关片段,加在一起时长大概有半个多钟头,有一些镜头明显属于在电影院里偷拍的镜头”。 “长拆短”的侵权行为,让花费巨资购买版权视频网站深受其害。韩志宇说,“这两年,疯传有一些小企业和个人专门从事影视剧的拆分业务,向一些大的平台有偿提供拆分的片段,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地下生产线,应该引起版权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将院线电影和视频网站购买版权的影视剧拆分成短视频,在网站和App上发布,若遇到这种侵权行为该如何诉诸法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卢海君认为,时长并不是划分短视频独创性的关键性要素,有些短视频很短,但是它集中地把作者的个性、思想情感表达出来,因此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北京市海淀法院知产庭副庭长张璇表示,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要遵循个案判断原则;在独创性判断问题上,元素制作者不影响视频整体独创性的判断;短视频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则需要以平台设置了便捷的侵权投诉渠道为前提。 多位专家向记者提到了“避风港原则”——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内容,如果平台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平台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平台不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避风港原则”有时也成了某些平台为了逃避责任而滥用的“挡箭牌”。 张璇在一些诉讼中发现,这个平台并没有设置相应的投诉渠道,但是被告拿出了他在关联网站或者是其他的端口设置的侵权投诉通道。“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具备适用侵权通知删除规则的前提”。 “短视频侵权行为现在最难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拆分的大量短视频没有办法直接搜索出来。”韩志宇提到,“数字指纹技术”“数字DNA技术”的发展或能起到帮助。“提取出‘特征’之后,将来不管该影视剧被分为了10个还是20个片段,我们都可以根据这个特征找出作品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可以利用这个软件预先制止侵权作品上传”。 为了规范互联网短视频行业版权秩序,加强版权内容监管和保护,保护互联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短视频网络版权市场的良好生态秩序,第五届中国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研讨会上,腾讯、新浪、爱奇艺、搜狐、快手、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共同发布了《短视频行业版权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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