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段时间人有点迷茫,找工作的压力太大,于是想看看搞笑的,轻松一下,在电脑里面把这本很久之前下好的书找了出来,随意翻看了几章,没想到看下去了,在这本神棍为主的书里,多多少少有了点笑意。
正如简介所说,一个游戏宅男穿越到了兽族大陆,于是传奇开始了,他泡妞,他踩贵族,他玩暧昧,他玩低调,他玩霸气......总而言之,应该很爽。邹亮,也就是本文猪脚,又名亚瑟希伯来,其实这书在刚开始的时候让我感觉有点兽血沸腾的影子,但是显然骷髅精灵的YD程度远远达不到静公公的高度,不愧是进过宫的,谓之奈何!如果硬要说这本书的优点的话,我觉得情节还算不错,文字功底也还行,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作者对于后期到结尾的剧情发展的有点过快,以至于我总有一种肚子疼急着想上厕所,但是手纸总是找不到的急促之感。不知道是作者觉得坑挖的够多了还是情节卡住了,跟辰东的挖坑技术相比,骷髅还有待提高,因为他的坑几下就填完了,而且不深!
亚瑟,一个瘦弱的比尔(熊)族,孤儿,为一个铁匠收养长大,有个同样被收养的欧尼斯特,这算是个正常的比尔族,体型魁梧,人憨厚。一切的一切就在亚瑟不小心碰到那个玻璃球之后开始了,这是一个兽族的世界,但是又是一个人类的未来的世界,人类已经成了过去式,而人类的语言,成为了古神语——英语和汉语,呵呵,骷髅的这个设定让我感觉有点无奈,于是顺理成章的,汪峰的歌,维塔斯的歌,Celine Dion的歌,甚至杰克逊的歌都成了祭司的古神战歌,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这里我就有点郁闷了,你说唱就唱吧,你不用每次都把歌词复制完嘛!更多的感觉其实我觉得作者仍然是把这个世界设定成了游戏世界,居然打完副本的BOSS之后可以爆装备,这一点有点让我蛋疼。这还是正常的大陆么?真不是网游类的?
作者用了很大的文笔来描绘了很多各式各样的美女,而猪脚就是那个王霸之气蔓延的让无数女神为之疯狂的典型,这一点很符合YY小说的特点,虽然不是那种痛恨种马流的读者,甚至我还比较喜欢这种,这是男人的劣根性所在,没办法!主要是让我觉得没有多少付出这些美女就倒贴了,让我感觉——要不要这样啊,还让现实中的男同胞们怎么混啊!?
这里面作者花了好几章来描述训练战斗的场面,写的还算比较热血,刚好也适合我这种处于迷茫期的青年,让我好好的感受一下奋斗的荣耀和不屈的斗志,不得不说,本书虽然只能算一本很一般的小说,但是多少对于我的未来规划有一个正面的促进作用,所以我写这篇感想也是想感谢一下骷髅精灵对于我的帮助。这本书我觉得再没什么好书可看的情况之下,又想放松愉悦一下,可以看看,但是那些想看精湛文笔或者到处是坑的小说,就可以暂不考虑了!随便写了点,不是推书,只是一点小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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