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朝思暮想(存档用^_^) [打印本页]

作者: hualuo    时间: 2012-4-6 15:31
标题: 朝思暮想(存档用^_^)
致能看到这篇文章的人:
        陌生人,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谁,因为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是不确定可以给谁看的。当然,能够看到这些文字说不定对读者来说也是一种负担呢,我对自己的文字虽然有点自信,但也知道无法满足大多数人的审美要求。如果你觉得还能够打发一下时间的话,就请继续看下去,如果看完之后能感受到一丝文中出现的人曾经体会到的一丝感动的话,我先代替他说一声谢谢。

       文中出现的人名当然是假的,男主角被我千篇一律的称为“我的一位朋友”。昨天是四月四号,清明节,我遇到了好久不见的这位朋友。他一个人背着个几乎露底的背包在大街上走着,一看就是一副没有洗脸刷牙的样子。当然,我的这位朋友并不是那么不修边幅的人,他成为这样肯定有原因的。那个原因,也就是后面将要提到的故事,相信善良的你一定能够和我一样理解。

       我请他在咖啡店坐下之后,他告诉我说,他刚刚下火车。早晨的咖啡店没有什么人,他沧桑的声音听起来带着一种具有回音的共鸣,一霎那间就吸引了我把这个故事听下去的欲望。

       他首先从包里拿出电脑,长途旅行的人不喜欢带太多的包,把电脑包塞进背包里应该是他为了方便的做法。他打开随身携带的电脑之后让我看了一段文字:

       “她站在三两个台阶之外,发丝简单的束在脑后,一袭紫色的外衣搭配及膝的长靴花格布的裙,那眉宇之间的万般颜色,只一眼就洗去了他千里奔波的风尘。于是他确定,那个人只能是她了,这种美丽无法用文字甚至图像记述,只能深存在心里,多年以后在记忆里翻起,我曾经见过世上的最美呢。”

       对于一个宅男来说,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应该是必备的神器。他的这个本子已经用了挺长时间了,键盘上有四五个按键都褪了一半的颜色,并且都布满了手指长期操作的印痕。用过电脑的人都知道,这种印痕只有长期的打字才能出现,玩游戏的话也会磨损但是却会更加集中在几个键上。

       我仔细的看完了这短短几行字,字里行间充满了一种年轻人胡思乱想的气息,许是也看过几本什么书,但是也掩盖不住字里行间的苍白无力。我很想问他,眉宇间是如何出现万般颜色的,是化妆呢还是他出现的幻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浮躁了,动不动就写什么文字无法形容的美丽,却不知道那只是因为他自己文字匮乏而已,并且描述一个女子的美丽,如果仅仅能想到“完美”、“无法形容”这样的词,那么这个作者实在是不及格的。

       虽然心里很不以为然,但是我并没有急着说什么,因为从我这个朋友的表情上可以看出来,这段文字绝对是他自己写的。为了这段友情能够继续保持下去,我决定不应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而是试探的问道:“这是朋友吗,被你写得这么漂亮,也不介绍给我认识一下?”

       他红着脸把电脑转回朝他的方向,搓着手苦笑道:“我哪有这种荣幸做她的朋友呢,唉,如果她能拿我当好朋友,那可真是死而无憾了。”

       我看他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也不知道该怎么接他这句话,只好安慰道:“别这么灰心啊,我认识的苏渔可是个充满自信的阳光少年。”

       他只是摇头,一脸颓废的倒霉样,仿佛过去的阳光是借的别人的现在已经连本带利还上一般。我只好继续问他:“和我说说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他把自己写的东西都给我看了,应该是打算说些什么的吧,不过我知道他的性格一向腼腆,如果不一步步追问的话,他说不定什么都不说就走了。我倒不是好奇心什么的在作祟,我也不再年轻了,好奇心早就随着岁月一年年的消失,只是眼前这个年轻人怎么说也是我的朋友,所以和他聊聊天对我来说并不是一种负担。

       我的这位朋友喝了一口咖啡,却不小心烫到,很是手忙脚乱一番,“我昨天听到了一首歌。”他一边用纸巾擦着嘴角残留的咖啡一边说。

       我很想告诉他,我每天都要听到几十首歌的,就算在大街上溜达也会不断的听到路边店放的音乐,所以,听到一首歌实在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是什么歌?”我的礼貌促使我这样问。

       “朝思暮想,张靓颖的朝思暮想。”他很激动的回答,双手扶在桌子上,身体站起来一半,整张桌子都被他带动。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首很不错的歌。”我连忙说道,能喜欢一首歌到这么激动的地步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歌曲。

       “你知道吗,我是在出租车上听到的,当时眼泪差一点点流下来。”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已经吸引了吧台服务员的注意,他稍稍冷静了一些,缓缓的坐下来,不过说的话还是让我很费解。“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在和我说话,我肯定会抱着自己的包大哭一场。”

       “嗯。”我忍不住又看了一眼他的包,上了年头的双肩背包,几条带子散乱的耷拉在地上,上面的几个卡环有的已经坏掉了,我说,“别人和你说什么了?”

       说实话,这时侯我已经有点不耐烦了,从一开始到现在他连一句完整明白的话都没有说过,我耐着性子引导了这么久已经到了极限,我不得不很惭愧的承认自己的耐性并没有随着年龄增长。

       “没什么,说了点我写的小说的事情,随便开了几句玩笑,眼泪就被她们混的没有了。”他深深的叹气,为了自己没能掉泪感到真诚的遗憾。

       这种遗憾也感染了我,让我十分想知道他这么一个八十多公斤重的汉子哭起来会是什么摸样。我承认,自己那一刻真的有点围观群众的幸灾乐祸。我知道他是个小说写手,平日里天天写一些扑街的文,也许遇到个能和他谈论他写的小说的人真的很激动吧。

       这时侯,由于不耐烦的心情,我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说想哭其实是发生在别人和他谈论小说之前的,而我却一厢情愿的认为是在那之后。由于这个错误导致接下来我们谈话的中断,现在想想我依然觉得十分可惜。

       “那后来呢,你的小说怎么了?”

       “没怎么,我说话的重点根本不在小说好不好,你究竟有没有在听啊?”他怒气冲冲的站起来,我相信,这时侯的他已经把尊老爱幼之类的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见他涨红了脸,这次是因为怒气,气喘吁吁的瞪着我。

       我心里有点发虚,忙笑着说:“我当然在听,其实你是因为朝思暮想那首歌触动了内心深处对不对?我想你和别人打车,应该是和一个重要的人分离之后吧,这个人和你写得那个是同一个人对不对?”我很佩服自己在一瞬间把所有的事情串了起来,看样子我应该是猜对了,因为他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扑通一声倒在椅子上,甚至推着整张椅子往后倒退了半米多,在星巴克的大理石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声音,幸好这时侯没有什么客人在,也不至于影响到别人。

       他痛苦的抓着头发,语无伦次的嘟囔着。我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了,我想,他的这种精神状态应该更适合去酒吧而不是来咖啡店才对。不过酒吧我是不会陪他去的,我只是出于一个朋友的身份提出一个建议罢了。

       谁想到一听我的建议,他就举手赞同,非要让我陪他去不可,我自然是不会同意的。我不知道他这两天发生了什么事,显然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估计他也应该看出来了,见我无论如何都不能陪他一起,他就收起电脑重新塞回那个背包里推门走了。

       透过玻璃看出去,他把双肩的包用一根带子背在右肩上,佝偻着头如同脖颈上压着整个天空一般缓缓的走着,一只手拽着落在肩侧的带子,左手挡在身前凡是靠近他的人都被挡了开去。太阳光把他的影子在地面上拉出去好长,这就是他自己说的那种沧桑吧,反正那一瞬间,他的这个背影确实是孤独的,紧接着就消失在人群中看不见了。

       一天过去了,他也没有和我联系。昨天晚上有点事,我也忘记了打电话给他,到了今天早晨的时候,他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由得有点担心,现在想想,十分后悔当时的心不在焉,岁月带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居然在一个年轻人那么饱含希望和烦恼的时候用一种嘲笑的心情在看待。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错误。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依然没能够取得和他的联系,相信即使将来能再见到他,他也不会和我提起那天发生的事情了。他的故事或许有其他人可能知道,不过以他的性格来说,这种可能性是相当小的。他曾经那么的相信我,可是我居然连他那天去的是什么地方都没有问过一句,自始至终都觉得他的行为很好笑。

       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再遇到这样坚持追求某些事物的少年了吧,那种充满希望和幻想的眼神本不应该熄灭的。敲完最后这段文字的时候,西边的太阳正好被几座高楼挡住,虽然还没有落到地平线以下,但是已经是黄昏的时候了。无论遮住太阳的是什么,黄昏,就是黄昏。而我,也到了黄昏的时候呢。

    完
                                                                                                                                      陌生人
                                                                                                                                  2012-4-5 北京




欢迎光临 (http://162.241.138.223/~zazww/) Powered by Discuz! X3.2